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的通知
交辦運函〔2016〕10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交公路發〔2016〕124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辦運〔2016〕107號)(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進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確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現就做好第一階段治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政策落實,細化工作部署。一是要做好政策落實。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盡快組織地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轄區內大型骨干乘用車制造企業、整車物流企業進行宣貫培訓,學習領會《工作方案》,確保轄區內乘用車制造企業、整車物流企業充分理解、掌握治理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重點工作任務和關鍵時間節點。二是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與本地工信、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車輛運輸車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明確時間要求,強化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三是要樹立全國一盤棋的思路。各地都要嚴格執行《工作方案》,保證全國道路運輸網絡的通暢。
二、細化責任分工,確保“雙排車”整改到位。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盡快會同本地工信、公安等部門督促轄區內的整車物流企業,立即啟動“雙排車”改造工作,督促企業盡快制定改造計劃、確定時間表,要細化落實到每一臺車,每一個人。要及時跟蹤企業“雙排車”的改造進度,及時協調處理相關問題,確保轄區內整車物流企業的“雙排車”在9月2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實現向“單排車”的順利過渡。
三、加強源頭管控,確保 “雙排車”不出場(廠)。一是要強化源頭管理。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乘用車制造企業廠區分布及車輛運輸車行駛通道實際,有針對性地設置執法檢查點。要在乘用車制造企業生產基地、集中裝車點、物流場站等地,合理設置執法檢查點,在第一時間果斷處置不按要求裝載的行為,嚴禁“雙排車”出場(廠)上路。二是要加強路面執法檢查。要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化高速公路入口、國省干線公路的集中執法管控,堅決杜絕“雙排車”上路行駛,對擬進入高速公路的“雙排車”一律勸返,拒不聽從勸返的,依法處罰并卸載。對于不積極配合治理工作、對抗執法的乘用車制造企業、整車物流企業,要依法嚴肅處理,同時及時上報相關情況,部將在查實情況后在全國進行通報。
四、盡快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深入轄區內各乘用車制造企業、汽車整車物流企業,做好摸底調查工作,盡快摸清轄區內乘用車制造企業具體產銷量、主要運輸通道、廠區、場站分布和汽車整車物流企業的車輛數量(包括不合規車輛數量)、年運輸規模,運輸線路等情況,做好分類統計。部編制了全國主要乘用車產能分布圖(見附件1)、全國主要乘用車產能統計表(見附件2)、全國部分汽車整車物流企業名單(見附件3),供參考。
五、要發揮骨干企業引領作用。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本地工信、公安等部門,建立與轄區內大型骨干乘用車制造企業、汽車整車物流企業重點聯系機制,及時跟蹤了解,并加強督促檢查,切實發揮其示范帶頭作用,引導行業落實政策要求,保障治理工作順利進行。
六、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工作進度。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本地工信、公安部門,對轄區內重點乘用車制造企業、整車物流企業進行督導檢查。督促乘用車制造企業按照要求及時調整運輸價格及運輸合同,優化車輛產銷網絡布局,確保合法裝載,依法運輸。對于在治理工作期間,強迫、指使、暗示汽車整車物流企業違法超限運輸的乘用車制造企業,要依法進行嚴格處罰。同時要督促汽車整車物流企業盡快完成“雙排車”整改,優化運輸組織模式,發揮綜合運輸優勢,及時化解運能縮減和運價上漲的影響,督促企業制定不合規車輛運輸車更新置換計劃,確保企業按要求完成車輛更新置換。
七、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借助報刊、雜志、廣播、電視臺、網絡等多種媒體平臺,廣泛開展宣傳引導,普及車輛運輸車國家標準,宣傳車輛運輸車治理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爭取社會理解與支持。部設計了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宣傳海報(見附件4),請自行印制并在高速公路入口、服務區、治超站、執法檢查站點等重點區域進行張貼。要積極引導社會大眾利用“12328”微信公眾號,及時舉報違規裝載、不規范執法等違法違紀現象,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確保治理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八、精心組織,統籌協調。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發改、工信、公安、質檢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積極爭取地方政府的支持,精心組織,統籌協調,攻堅克難。要堅持疏堵結合的原則,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及時應對和積極處理治理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治理工作有序、健康、規范推進。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9月30日前,將本地車輛運輸車治理具體實施方案、車輛運輸車摸底調查情況、“雙排車”整改進展情況,源頭管控及路面執法等工作開展情況匯總報部。
聯系人:部運輸服務司 孟文戟、張晉姝,
電 話:010-65293432,
傳 真:010-65292764。
附件:
1.全國主要乘用車產能分布圖;
2.全國主要乘用車產能統計表;
3.全國部分汽車整車物流企業名單;
4.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宣傳海報。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