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國辦發[2011]38號),4月26日山東省出臺了43條細化措施,從物流稅收、物流用地、車輛通行等九個方面,切實優化物流業發展環境,消除行業壁壘,疏通發展瓶頸。
意見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進一步提高試點企業覆蓋面,解決稅率不統一問題,對物流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按標準的50%計征土地使用稅。對制造企業剝離物流資產組建物流企業,享受稅收有關政策。
加大對物流業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對重點物流項目在用地上給予重點傾斜,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上優先安排,并落實到具體地塊。在產業集聚區內,規劃建設物流用地,參照工業倉儲用地有關政策執行。
促進物流車輛便利通行。取消二級公路收費,撤銷268處臨時治超站;降低高速公路最低收費標準,撤銷超期限和不符要求的收費站點。落實好電煤運輸快速通道、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等政策。加強城市配送管理,優化配送路線和時間,緩解城市中轉配送難、配送貨車停靠難等問題。
優先發展農產品物流業。支持農超、農校、農企產銷配送對接,落實農產品增值稅抵扣相關政策,加快建設冷鏈物流體系,對冷庫、冷藏電價實行工業同價政策,農貿市場用電、氣、熱、水實行與工業同價;加強農產品條碼識別標準化建設,完善農產品、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統。推進糧食、棉花等重要產品鐵路、港口運輸保障措施,完善重要商品倉儲物流體系建設。
意見還出臺細則推進加快物流管理體制改革,鼓勵整合物流設施資源,推進物流技術創新和應用,加大對物流業的投入。